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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学生处职能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10-12 18:11:0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学生处职能

 

1.根据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和学校工作计划,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。

2.负责班集体建设的指导工作,做好班主任的培训、培养与任用工作,做好各级优秀班主任、优秀班集体的推荐与评选工作。

3.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,开展好日常行为规范教育、文明礼仪教育,组织好学生一日常规的检查与评比工作。

4.负责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;负责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。

5.负责各级各类优秀学生的推荐与评比工作,负责对严重违纪学生的教育与处理。

6.负责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推选、审核、发放工作,做好特困生、病残生帮扶工作。协助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。

7.负责学籍管理工作,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医务室、心理咨询室的管理工作,建好学生健康档案,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。

9.负责本部门的作风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“一岗双责”。

10.完成党总支、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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